本报记者 | 刘 政 近日,两份与科创企业有关的文件发布,一是科技部印发了《“创新积分制”工作指引(全国试行版)》(以下简称《工作指引》),二是财政部会同科技部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实施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专项计划》),以“真金白银”进一步提振科创企业发展信心。“创新积分制”全国试行 《工作指引》将“创新积分制”从国家高新区进一步扩展到全国试行,此次发布的工作指引主要包括指标权重、数据规范、应用场景等内容,为全国范围内的“创新积分制”实施提供统一指导和规范,将助力更多“硬科技”“好苗子”企业脱颖而出。 作为一种新型科技金融政策工具,“创新积分制”依据创新积分对企业进行创新能力量化评价,打通财税政策、科技资源、产业资源、金融资源等支持企业创新的直接通道,精准引导技术、资金、人才、数据、土地等各类生产要素向科技型企业有效集聚。 科技部自2020年起在国家高新区以试点形式探索建立“创新积分制”。截至2023年底,试点高新区已达133家,覆盖全国25个省份。实践表明,“创新积分制”在引导金融资源、促进精准施策等方面起到了显著作用,成为推动科技金融工作的重要政策工具。 《工作指引》还提出了应用建议,如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创新积分制”增强数字化治理能力、精准施策能力和现代化服务能力;银行类金融机构可以利用创新积分作为独立的风险研判与增信授信的依据等。加力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 《专项计划》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引领作用,撬动更多金融资源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通过引导银行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支持,着力解决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发展有潜力、知识产权价值高,但因缺少有效抵质押物、难以满足银行贷款条件的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加大对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贷款和担保支持力度。 《专项计划》精准聚焦支持对象,除关注已纳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且在存续期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外,重点支持承担国家科技项目及项目验收处于成果转化应用期的中小企业济宁股票配资开户,以及依托科技部“创新积分制”从初创期、成长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中筛选的企业。 值得注意的是,《专项计划》明确,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对承担国家科技项目的中小企业、依托“创新积分制”筛选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其他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最高分险比例分别为40%、35%、30%。 此外,《专项计划》还要求地方担保机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收取的平均担保费率逐步降至1%以下,单户在保余额上限从1000万元提高至不超过3000万元等多项优惠政策。